1、在医院去世的,有医院出具《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》;在家中去世的,凭社区出具的死亡证明,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区疾控中心换取《死亡医院证明(推断)书》。《死亡医院证明(推断)书》第五联即为《居民死亡殡葬证》,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。
2、携带《居民死亡殡葬证》及逝者户口本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在《居民死亡殡葬证》上加盖公章后,方为有效。非武汉市户籍暂可不注销户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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